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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当“实”至“民”归

发布时间:2024-12-19 16: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静宁县委组织部 李辉辉 字体: [ ] [ ] [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强调,“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治国有常,利民为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站稳人民立场,牢记担当使命,做实“解忧纾困”的调查研究、优化“共同期盼”的改革举措,走实全面深化改革“民生路”。

  做实调查研究,坚持在“接地气、察民情”中“问需于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紧跟民众关切、积极回应民众诉求,以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为出发点,才能找准改革的方向和突破口。民心所指,是改革所向也是行之所向。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坚持问需于民,牢记“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畅通群众参与改革的渠道,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要用足用好调查研究这个制胜法宝,践行“一线工作法”,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真诚倾听群众心声,从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托幼养老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清单”中把准改革目标,真正让惠民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落实改革举措,坚持在“聚民智、汇民意”中“问计于民”。“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到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等改革过程都离不开“问计于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力量。党员干部要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虚心拜人民为师,将群众的“土办法”“金点子”转化为推动改革的“金钥匙”。要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以“不流于形式,不止于表面”的工作态度从细微处着手,以“马上就办”的积极性和执行力解决问题,切实做好、做实人民群众的心上事,不断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做实利民之事,坚持在“担使命、暖民心”中“问效于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群众满意度是检验改革成效的“试金石”。党员干部要把牢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始终挺膺“枝叶关情,念兹在兹”的为民之姿,在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不仅要出实招、下实功,更要见实效。用好党规党纪“校准仪”,发扬“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不断健全完善“问效于民”评价机制,让群众真正参与到改革全过程中来,在当前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各项重点工作中置顶群众利益。要一锤接着一锤敲,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以实际行动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责任编辑:吴柯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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