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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廉洁清风凝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

发布时间:2025-05-21 17: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泾川县委组织部 章 恒 字体: [ ] [ ] [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要求农村基层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同时“清正廉洁、规范履职”。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规定》的修改完善,既彰显了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坚定决心,又是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精准落实,对于夯实农村发展根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具有深远意义。

  领悟规定要义,校准理想信念之标。新修订的《规定》聚焦农村基层干部廉洁风险典型表现,列项细化“负面清单”,以明镜高悬之势,为基层党员干部划出47条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既让基层党员干部对“什么不可为”了然于胸,又以“看得懂,可对照”的表述赋予群众监督利器。基层党员干部应当逐条对照“负面清单”,立足岗位职责对八个方面行为规范进行自查,结合工作实际对工作落实中的偏差进行自省,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对自身廉洁风险进行自警,学用结合对下一步廉洁规范履行职责进行自励,在“不可为”的警戒线下保持“不能腐”的思想和行为自觉不动摇。

  对照职责清单,坚守廉洁纪律底线。新修订的《规定》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提出了四项正面要求,要以理想信念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为着力点,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在“以史力行”中向善向上;以严格遵守纪法要求为基本点,鲜明提出基层党员干部校正言行的准则;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立足点,凝聚起基层“德润人心”的精神力量。“正面清单”是推动基层党员干部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的制度载体,助益推动踏实干事者坚定信心、清风正气者保持初心。基层党员干部应当以“正面清单”为激励引导,精准对标制度要求厘清权力边界、系统梳理岗位职能制定责任清单、坚守正确价值观念强化履职导向,让“不想腐”从纸面要求转化为行动指南。

  深化教育培训,掌稳担当作为之舵。新修订的《规定》指出,各级党委应当注重通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和法治培训,强化警示教育,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具体实践中,各级党组织应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大盘子”,突出柔性化理论培训和沉浸式警示教育,依托“三会一课”等载体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注重运用乡贤文化催生“见贤思齐”的文化自觉,借力数字技术打造“云端”“指尖”廉政课堂,通过多维度的德治浸润让廉洁意识在基层一线生根发芽。基层党员干部更应当以“来而不可失者,时也”的紧迫感珍惜各项教育培训机会,在教育文化滋养中筑牢思想堤坝,实现“制度约束”到“价值认同”的深层次转变。

责任编辑:吴柯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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