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至上”是改革的根本遵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坚持人民至上,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深刻揭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取向。广大党员应始终把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作为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听群众诉求、凝聚群众力量、赢得群众赞许,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
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72次重要会议的公开报道中,“人民”和“群众”分别出现了200多次和100多次。2013年至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6.2%、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超1.4亿人。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我国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居中高收入国家前列。注重总结推广农村综合改革、自由贸易试验区、河长制、林长制、“三明医改”、“最多跑一次”、新时代“枫桥经验”等基层经验,着力用改革的方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
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成果由人民共享,改革才有价值。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入了解人民群众需求,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在新时代伟大变革中,广大党员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原则,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要始终用好群众路线这一“法宝”,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时刻摆正姿态虚心求教,主动“拜人民为师”,真正让人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要坚持“人民至上”的改革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托育、住房、养老等方面需求,把民意“最大公约数”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依据,实施人民所认同、所拥护的改革举措,确保改革措施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可行性,让改革更深入、更广泛地扎根在人民群众之中,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奋进新征程,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原则,把“人民至上”深深镌刻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上,始终保持与人民风雨同舟、心心相印,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托,时刻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挂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奋力谱写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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