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守好“初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在“为谁树政绩、树什么政绩、靠什么树政绩”问题上坚守好为民初心、发展初心、实干初心,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融入思想、化为行动。
在“为谁树政绩”上坚守为民初心,始终做到“心中有民、以民为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这既是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立场,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把群众需不需要、愿不愿意、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摒弃“重对上、轻对下”“重显绩、轻潜绩”的错误倾向,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拳绣腿,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好事,努力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履职清单”,把群众的“满意度”转化为“成绩单”。要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问题,走进田间地头察农情听民意,坐在农家炕头拉家常问冷暖,深入生产一线问需求谋发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每一项决策、每一项工作都贴合群众需求、顺应群众期盼,真正把政绩写在人民心坎上。
在“树什么政绩”上坚守发展初心,始终做到“统筹兼顾、求真务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这既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内涵,也是正确政绩观的检验标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处理好“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全局与局部、发展与保护等难题,摒弃发展就是上项目、搞投资、扩规模的“穿新鞋走老路”思维,遏制好大喜功、盲目举债、大干快上的“短期行为”,杜绝劳民伤财、投机取巧、浮于表面的“功利工程”,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初心使命”的角度落实正确政绩观要求,自觉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既抓好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工作,推动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又用好统筹兼顾这个方法论,使各项政策举措互相配合、互相耦合,切实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发展、造福人民的生动实践,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过硬政绩。
在“靠什么树政绩”上坚守实干初心,始终做到“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这既是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也是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实干为要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摒弃“躺平”思想、“佛系”心态、“摆烂”工作,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工作,对当务之急立说立行、紧抓快办,绝不能虎头蛇尾、拖拖拉拉“慢半拍”,对长期任务保持定力、久久为功,绝不能半途而废、慢慢吞吞“差一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大党员干部要聚焦乡村全面振兴、信访维稳安全、重大项目建设、民计民生改善等,自觉从党性锤炼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自觉从人民利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自觉从攻坚克难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件接着一件干,以实干创造实绩、以实绩诠释担当,真正实现“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
上一篇: 以小事见初心 用正绩树政绩
下一篇: 以坚强党性铸就正确政绩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