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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19-07-12 09: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 字体: [ ] [ ] [ ]

  平凉市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精神,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行分层分类考核、差异化考核,从严把握评优比例,坚持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凸显了干部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一是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干部考核的政治属性,在考核内容上突出政治素质考察,着重考核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在评判标准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干净担当,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通过个人查,本人进行自我鉴定;领导评,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打分评价;群众议,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方式评议;组织审,综合分析梳理干部各类信息综合评价“政治体征”,全面掌握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情况,作出定性评价。 

  二是突出争创一流导向。把履行岗位职责、解决实际问题、创造一流业绩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和评价的基本依据,与市委部门、群团组织、市政府综合服务与执法类部门、经济管理调节与社会建设类部门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全面对接,对责任目标考核排名前7位的部门(单位),综合上级评价、民主测评、平时考核情况,择优评定优秀班子。对省上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考核中排名靠后、高质量发展指标在全省垫底且被约谈的7个部门,取消了评为优秀班子资格。 

  三是推行分类分层考核。根据领导干部工作特点和岗位职责,对正职和副职实行分层分类考核,将42名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放在同一平台、按照同一标准比较,依据市委委员、候补委员打分测评情况确定优秀等次人选。副职及其他县级干部只在本班子内部进行比较,按考核得分和规定比例确定考核等次。按市委部门、群团组织、市政府综合服务与执法类部门、经济管理调节与社会建设类部门4种类型,对市直部门(单位)分类排序、横向比较,评定了考核等次。 

  四是落实全面从严要求。严格按照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规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有县级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部门(单位),不得评定为优秀班子;对班子成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重处分,以及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成员受到“严重警告”以上重处分的6个部门(单位),直接评定为“一般”或“较差”班子;对受党纪政务处分、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县级干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确定相应考核等次或考核结果“不定等次”,评出不称职干部2名,考核不定等次干部37名。(平凉组工第71期) 

责任编辑:张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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